(JY譯)華盛頓州議員週一提出了兩項法案草案,旨在規範個人消費數據隱私和人臉識別技術的使用。
消費者數據隱私法案,被稱為《華盛頓隱私法》,定制內容類似歐盟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和加州的《加州消費者隱私法案》(CCPA)。它旨在讓消費者對其數據有新的權利,並為處理消費者數據的公司建立新的透明度要求。消費者可訪問、刪除、更正和移動其數據或選擇退出數據收集的權利。該法案的發起人參議員魯文·凱雷(Reuven Carlyle)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數據正在改變社會和業界。他說沒有時間等待聯邦立法者。凱雷說:「對於州政府而言,在消費者數據隱私領域採取大膽而有意義的行動從未像現在這樣重要。這就是這項立法的目的。」
法案中概述的規定將適用於任何在華州控制或處理10萬名以上消費者個人數據的企業,其中包括西雅圖地區的科技巨頭亞馬遜和微軟;及針對為華州客戶提供服務的公司。《華盛頓隱私法》也適用於出售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收入至少佔總收入的 50%的公司。該法律不適用於州和地方政府;市政公司;或如受保護的健康數據之類信息。該法案將於2021年7月31日生效。「我們力求做到合理性和執行上沒有負擔,希望企業和行業實施此方案,也意識到這些是消費者最基本的權益。」凱雷補充說。新的立法以參議院通過的一項法案為基礎,但該法案沒有在上屆眾議院通過。該法案的發起人說,原則上該法案的核心內容達成了95%的協議。
新的華州法案包括人臉識別法規,如要求公司允許第三方測試準確性。由參議員喬·阮(Joe Nguyen)提出的另一項法案著重於公開使用人臉識別功能系統。阮表示︰「這項立法的目的是保護那些經常受到各種各樣事物(無論是技術還是其他方面)造成不成比例影響的社區。」在上屆華州制定隱私法規的過程中,微軟發揮了關鍵作用。華盛頓州雷德蒙市的軟件巨頭是華盛頓及其周邊地區數據隱私法和人臉識別的倡導者。微軟在去年11月表示,它將引用《加州消費者隱私法案》,對美國客戶數據隱私作出修改。亞馬遜首席執行官傑夫·貝佐斯(Jeff Bezos)於去年9月表示,該公司的公共政策小組正在制定一套有關人臉識別技術的擬議法規。面書說,《加州消費者隱私法案》不適用於其對用戶的跟踪。
包括夏威夷、伊利諾伊州、新罕布什爾州和弗吉尼亞州在內的其他州也提交了類似的消費者隱私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