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的朋友 (夫婦兩人) 是綠卡持有人,年齡超過 70 歲。他們在美國居住已超過 10 年但只工作過 2 年。他們由子女供養。目前他們享有 Medicare 和 Medicaid。由於他們的子女收入不高,他們計劃去找工作,但他們聽聞假如他們有收入,他們便會失去醫療卡和申請其他福利的資格。這是否屬實?他們計劃申請入藉,但根據他們的目前情況,他們可以合資格申請何種福利?(馬里蘭州讀者來函)
答:謝謝您的來信。只是當您朋友的工作收入超過 Medicaid 規定的限額,他們才會失去 Medicaid 的資格,否則他們仍可以享有 Medicaid 的福利。然而不管他們收入多少,他們都不會喪失 Medicare 的資格,因為 Medicare 是沒有收入限制的。但假如他們失去了 Medicaid 的資格,他們便需要付 Medicare Part A (醫院保險) 和 Part B (醫療保險) 月費而 Part A 月費是相當昂貴的。以 2014 年為例,少於 30 個工作季點的 Medicare 受益人需付 Part A 月費 $426,直至他/她 (或他/她的配偶) 累積足夠 40 個工作季點為止。最理想的是他們找到工作而又可以保留他們的 Medicaid 福利。
最後,順便一提,假如他們日後成為美國公民,而收入和資產符合規定,他們可能合資格申請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 (SSI),經濟上可獲得一些補助。欲知詳情,請他們聯絡當地社安局辦公室。如有需要,
他們可以要求一位翻譯員協助。這服務是免費的,但他們可能需要預約。
問:我的先生是美國公民。他的完全退休年齡是 66 歲。他已累積 40 個工作季點。假如他 65 歲後繼續工作並參加雇主的集體醫療保險,他可否先申請退休福利,但延遲參加 Medicare 而不會因此而受罰?
目前我是由我先生雇主的醫療保險承保。當我先生參加了 Medicare,我便會失去這福利。在此情況下,我是否需要參加 Obamacare 直至我的退休年齡? (羅德島州讀者來函)
答:謝謝您的來信,現我們回答您的問題如下。
假如您先生於 65 歲後仍然工作並參加了雇主的集體醫療保險計劃,他可能可以延遲至 「特別參加期」(Special Enrollment Period) 才參加 Medicare 而無需受罰。以上「特別參加期」是指他於離職後或喪失他的保險後 8 個月,以先達者為準。但假如他想於離職後或喪失他的保險後便立即享有 Medicare,他則需要最少提前 1 個月提出申請。但我們建議他向社安局存案。由於他已累積超過 40 個工作季點,他可以先申請 Medicare Part A (醫院保險),因為對他來說是免月費的。他只延遲參加 Part B (醫療保險) 便可。
當您喪失參加您先生的健保計劃的資格時,您已年滿 65 歲或以上,您便需要參加 Medicare。假如您們結婚已滿 1 年或以上而您先生那時亦滿 62 歲或以上,您可能可以根據他的社安記錄享有免月費 Part A 但仍需要付 Part B 月費。然而假如那時您不足 65歲,您便需要申請平價照護法案 (ACA)的奧巴馬醫療保險計劃或在私營保險公司購買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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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所有低收入和低資產 Medicare 受益人仍然可以申請低收入補助 (Low Income Subsidy)﹐幫助他們支付 Medicare 處方藥物計劃費用。符合資格但尚未申請 Medicare 處方藥物計劃的人士﹐若低收入補助獲得批准﹐並不需要付罰金。同時擁有Medicare 和 Medicaid 人士﹐如有需要﹐每月可以提出更換他們的處方藥物計劃﹐但每月只限一次。假如您有疑問或提出申請時需要幫助﹐請致電 NAPCA 免費國/粵語熱線 1-800-582-4218。
(本專欄由 NAPCA 主答)